512002006003GB00606 號地塊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
更新時間:2025-08-05 09:34:50 字號:T|T
512002006003GB00606 號地塊
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主席令第8號):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為了******土地開發利用安全,資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雁江區國土資源分局委托我單位(四川國海鴻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)開展了土壤污染調查,現將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:
項目概況:512002006003GB00606 號地塊(以下簡稱“項目地塊”或“地塊”)位于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展望大街南側(中心坐標:東經 104.68481°,北緯 30.09366°),占地面積:91512.87m2。項目地塊歷******為資陽市雁江區寶蓮街道黃泥村 9 組、13 組農用地。根據資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《512002006003GB00606 地塊規劃條件》(資市自然資規條〔2024〕字 012 號)及《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》(GB 50137-2011),地塊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(R2);根據《國土空間調查、規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》(自然資發【2023】234號),屬于居住用地中的二類城鎮住宅用地(070102)。
調查情況:項目地塊歷******無規模化養殖場,不涉及工業活動;無有毒有害物質使用、儲存與輸送;無危險廢物堆放、工業固廢堆放與傾倒、固廢填埋、工業廢水污染;不涉及產品、原輔材料、油品的地下儲罐或地下輸送管道;地塊內及鄰近地塊未發生過化學品泄漏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;無客土;地塊所在區域不飲用地下水。地塊 500m 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為農用地;地塊周邊 500m 范圍不存在生產型工業企業,無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。地塊內土壤現場快速檢測結果均滿足參照標準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表 1、表 2 中“******類用地”篩選值標準和《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》(DB51/ 2978-2023)表 1 中“******類用地”篩選值。表明地塊原有歷史活動對土壤環境影響極小,土壤未受到污染。
主要結論:
綜上,******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,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******均
項目概況:512002006003GB00606 號地塊(以下簡稱“項目地塊”或“地塊”)位于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展望大街南側(中心坐標:東經 104.68481°,北緯 30.09366°),占地面積:91512.87m2。項目地塊歷******為資陽市雁江區寶蓮街道黃泥村 9 組、13 組農用地。根據資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《512002006003GB00606 地塊規劃條件》(資市自然資規條〔2024〕字 012 號)及《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》(GB 50137-2011),地塊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(R2);根據《國土空間調查、規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》(自然資發【2023】234號),屬于居住用地中的二類城鎮住宅用地(070102)。
調查情況:項目地塊歷******無規模化養殖場,不涉及工業活動;無有毒有害物質使用、儲存與輸送;無危險廢物堆放、工業固廢堆放與傾倒、固廢填埋、工業廢水污染;不涉及產品、原輔材料、油品的地下儲罐或地下輸送管道;地塊內及鄰近地塊未發生過化學品泄漏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;無客土;地塊所在區域不飲用地下水。地塊 500m 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為農用地;地塊周邊 500m 范圍不存在生產型工業企業,無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。地塊內土壤現場快速檢測結果均滿足參照標準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表 1、表 2 中“******類用地”篩選值標準和《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》(DB51/ 2978-2023)表 1 中“******類用地”篩選值。表明地塊原有歷史活動對土壤環境影響極小,土壤未受到污染。
主要結論:
綜上,******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,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******均
無可能的污染源。根據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,
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,不屬于污染地塊,滿足用地質量要求,地塊調查活動
結束,無需開展******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項目地塊可以作為******類用地進行
58使用。







